
第三次起诉离婚,不代表一定能离。法院判离关键看“夫妻感情是否真破裂”。
要是前两次起诉后,第三次能拿出新的有力证据,像一方重婚、家暴等法定情形,或表明感情持续恶化没转机,法院很可能判离。
然而,要是证据不足,对方又坚决不离婚,法院或许还是不判离。归根到底,就看能否充分证明感情已破裂到无法挽回。
二、第三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有何依据
第三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的主要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法院会综合审查多方面因素。比如双方婚姻基础,是自由恋爱还是包办婚姻等。婚后感情状况,包括是否相互关爱、有无矛盾冲突及化解情况。还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如长期分居、家庭暴力、出轨等。
同时,法院会看双方对离婚的态度,是否有和好可能。若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另一方坚决不同意,但法院经审理认定夫妻感情已无修复可能,也会判决离婚。
另外,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也会在判决时一并考量。总之,法院会依据各种证据及事实,判断夫妻感情是否达到法定的破裂标准,以此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三、第三次起诉离婚财产会如何分割
第三次起诉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上与首次、第二次相同。
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综合考虑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首先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各类财产。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一方的婚前财产等,仍归个人所有。
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会考量双方对家庭的贡献,如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严重过错行为,对其可少分或不分。总之,第三次起诉离婚财产分割仍以公平、合理、保护无过错方和弱势方权益为导向进行判决。
当我们探讨第三次起诉离婚时,要明白其并非必然会判决离婚,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真正破裂。前两次起诉后,第三次若能拿出诸如一方重婚、家暴等新的有力证据,或者表明感情持续恶化毫无转机,法院很可能判离。但要是证据不足,对方又坚决不离婚,法院或许依旧不会判离。这其中还涉及到诸多细节,比如在财产分割上会有怎样的影响,孩子抚养权会如何判定等。如果您对第三次起诉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抚养权归属等问题存在疑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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