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均是公共财产所有权,二者范围不能简单比较大小,需从不同方面分析。
从犯罪对象看,贪污罪的对象是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罪的对象主要是公款,贪污罪的范围更广。从行为表现看,贪污罪是行为人以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使财产所有权发生转移;挪用公款罪是擅自将公款挪作他用,只是暂时占有、使用公款,主观上具有归还的意图。从处罚力度看,贪污罪因对公共财产所有权的侵害更彻底,法定刑更重。所以,它们侵犯法益侧重点不同,不能笼统判断哪个范围更大。
二、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哪个量刑更重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量刑轻重不能简单一概而论。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一般而言,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挪用公款罪侵犯的是公款的使用权。在相同数额下,贪污罪量刑通常会相对重些。但具体量刑要综合考虑犯罪情节、数额大小等多方面因素。例如,挪用公款情节严重或数额巨大拒不退还等情况,量刑也会较重,与贪污罪量刑可能相当甚至更重。
三、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哪个立案标准更严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不能简单比较谁更严。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其立案标准一般与贪污数额等有关,如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予以立案追诉。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予以立案追诉。
两者立案数额标准不同,且犯罪构成要件也有差异,不能一概而论说哪个立案标准更严。
当我们探讨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哪个范围更大这一问题时,其实已经对二者有了较为清晰的认识。但实际生活中,围绕这两个罪名还存在许多值得深入思考的地方。比如,如果在贪污行为中存在部分款项被挪用的情况,该如何准确认定罪名?或者挪用公款后又通过各种手段试图掩盖挪用行为并占为己有,这种复杂情形又该如何判定?这些问题都需要更专业、更细致的解读。若你对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相关法律问题还有更多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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