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哪些客观情形改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双方未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时,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
例如,企业因经营困难需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或因不可抗力等致使劳动合同客观上无法继续履行。
当出现此类情况时,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方可实施。需注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符合法定程序,否则将面临法律风险。
二、客观情形改变解除劳动合同有啥条件
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首先,该客观情形须是“重大变化”,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其次,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还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需注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严格按此规定操作,否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三、客观情形改变后经济补偿标准是怎样
客观情形改变后经济补偿标准如下:
首先,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这种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下,除了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也有诸多权益需要关注。比如,劳动者对于经济补偿的具体计算方式有疑问怎么办?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定程序提前说明情况并报告,劳动者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这些都是与劳动合同解除紧密相关的拓展问题。若你对这些情况存在困惑,想要深入了解关于劳动合同解除时劳动者权益保障等更多详情,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全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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