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常可获得经济补偿金,但劳动者自身原因主动放弃缴纳社保后又以此为由要求经济补偿金的,一般难以得到支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存在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特定情形时,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之所以劳动者因自身原因放弃缴纳社保后再主张经济补偿金难以获支持,是因为这种情况下未交社保并非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导致。在实际生活中,劳动者若遇到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情况,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果对自身是否符合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存在疑问,建议及时向专业律师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单位不缴社保还能获经济补偿
单位不缴纳社保,劳动者有权获得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例如,你在单位工作3年,月工资5000元,单位应支付3×5000=15000元经济补偿。
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补缴社保并支付补偿,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需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单位未缴社保的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社保记录等。
三、单位不缴社保怎样才能获经济补偿
若单位不缴社保,劳动者可通过以下方式获经济补偿。首先,可向社保行政部门投诉,责令单位补缴。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当我们探讨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能否获得经济补偿金这一问题时,除了上述明确的规定和情形外,还有一些细节值得关注。比如,若在计算经济补偿时,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其中包含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并且,对于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况,劳动者能否以此要求经济补偿以及补偿标准如何确定等,也存在诸多考量因素。你是否在这方面有疑问呢?如果对自身是否符合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存在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精准解答,助力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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