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即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行为,且有证据证明犯罪行为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同时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查证属实。
二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需依据犯罪事实和法律规定,判断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的刑罚幅度在有期徒刑以上。
三是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比如犯罪嫌疑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可能毁灭、伪造证据等情况。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检察院才会依法批准逮捕 。
二、人民检察院作出解除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作出解除取保候审主要有以下情形:一是发现不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比如犯罪行为并非嫌疑人所为,或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此时继续取保候审已无必要,应解除。二是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期限一到,检察院需及时作出解除决定。三是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重新取保候审的,原取保候审措施应解除 。检察院作出解除取保候审决定后,会及时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按规定办理解除手续,退还保证金等。
三、人民检察院追诉犯罪的条件是什么
人民检察院追诉犯罪需满足以下主要条件:
首先,有犯罪事实存在,即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客观发生,且有证据证明该犯罪行为。这要求事实清楚、证据达到一定证明标准。
其次,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犯罪行为存在法定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检察院则不会追诉。
最后,属于检察院的管辖范围。检察院对不同案件有明确的职能分工和管辖规定,只有在其管辖权限内的犯罪案件,才会依法启动追诉程序。只有同时符合上述条件,检察院才会依法对犯罪进行追诉 。
当我们探讨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的条件是什么时,要知道这些条件关乎司法公正与公民权益。除了正文提到的那些条件外,在实际情况中,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这也会成为检察院考虑批准逮捕的因素。而且,如果犯罪嫌疑人有继续实施犯罪的危险,例如其有多次犯罪记录且犯罪行为有连续性等情况,同样可能被批准逮捕。你对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条件还有其他疑问吗?若对批准逮捕条件的细节、相关法律规定的适用等有困惑,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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