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什么情况可以撤销无偿转让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在以下两种常见情况下可撤销无偿转让行为:
一是债权人撤销权情形。当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这里强调该转让行为对债权实现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比如导致债务人偿债能力显著降低,使债权人债权面临无法受偿风险。债权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二是受让人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情形。若转让人是因受欺诈、胁迫或处于危困状态下被乘人之危而作出无偿转让行为,转让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此情形需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事由,且要在规定时效内行使撤销权。
二、什么情况可以撤销房产变更登记
以下几种常见情况可撤销房产变更登记:
一是存在重大误解。比如对房产面积、位置等关键信息有错误认知而办理变更登记,可请求撤销。
二是欺诈情形。若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办理房产变更,受欺诈方有权主张撤销。
三是胁迫行为。被他人胁迫进行房产变更登记,被胁迫方事后可依法申请撤销。
四是显失公平。变更登记的结果致使双方权利义务严重失衡,利益明显不公平,受损方可以要求撤销。
此外,若变更登记程序违法,如未按规定提交材料、登记机关违规操作等,也能通过法定程序申请撤销房产变更登记 ,需及时向登记机关或通过诉讼主张权利。
三、什么情况可以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
返还原物请求权是物权保护的重要方式。当物权人对特定物享有所有权或其他物权,且该物被他人无权占有 时,物权人可行使此权利。
无权占有包含多种情形,如他人未经物权人同意,擅自拿走其所有物;租赁、借用等合法占有期限届满后,占有人拒不返还;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未依法返还给权利人而自行占有等。
需注意,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需明确请求对象为当前的无权占有人。若占有人是基于合法的合同关系或其他法定原因占有物,在该合法依据存续期间,物权人不能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 并且,返还原物请求权受诉讼时效限制,通常应在法定时效内主张权利。
当探讨什么情况可以撤销无偿转让行为时,我们知道存在多种法定情形。比如受让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而在实际生活中,还可能存在一些复杂情况,像赠与人在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情况下,是否还能撤销无偿转让行为等。如果你对无偿转让行为的撤销条件、具体操作流程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准确详尽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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