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建筑物倒塌怎么补偿损失
建筑物倒塌造成损失的补偿需区分情况。若因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如质量不合格等,二者应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若其他责任人有过错,可向其追偿。
若因勘察、设计等单位的原因致使建筑物质量有问题而倒塌,这些单位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受害者,可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以及财产损失赔偿。赔偿责任一般先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除非能证明自己无过错。若因其他第三人原因导致倒塌,也需根据过错程度分担责任。具体补偿需根据实际损失情况,依据法律规定和责任划分来确定赔偿数额,建议及时固定证据,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赔偿问题。
二、建筑物倒塌致他人损害谁担法律责任
根据《民法典》规定,建筑物倒塌致他人损害的责任承担分两种情况。若因建筑物质量问题倒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如设计、监理等单位有过错。
若因第三人原因导致建筑物倒塌,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比如,因第三人爆破作业致使建筑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就由该第三人担责。
三、建筑物倒塌致人伤亡赔偿标准如何确定
建筑物倒塌致人伤亡赔偿标准按以下方式确定。
人身损害方面,造成一般伤害未致残的,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致残的,除上述费用外,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等合理费用。
财产损失赔偿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责任认定遵循过错推定原则,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若有其他责任人,可追偿。若因其他责任人原因导致倒塌,由其担责。赔偿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在探讨建筑物倒塌怎么补偿损失时,除了一般的补偿途径,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建筑物倒塌若造成人员伤亡,除了物质损失补偿,还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另外,如果倒塌建筑物是租赁房屋,租客的损失补偿也有其特殊性,租客不仅可能面临财物损失,还可能有寻找新住所的额外支出。若你对建筑物倒塌补偿损失的具体流程、赔偿标准以及特殊情况处理等仍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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