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承租公房动迁款咋分割
承租公房动迁款分割需依据相关法律和政策。一般而言,可获补偿的为公房的共同居住人。共同居住人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若承租人健在,动迁款一般由承租人分配给共同居住人。分配时,会综合考虑各方对房屋的贡献、居住情况等因素。若部分人员在别处享受过福利分房或动迁安置,通常不再参与本次动迁款分割。
若当事人就动迁款分割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协商或向法院起诉解决。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遵循公平合理原则进行判决。
二、承租公房动迁款分割有哪些法律依据
承租公房动迁款分割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的财产权益受法律平等保护。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分割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有实践指导意义,确认同住人有权参与动迁款分割。同住人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公有居住房屋拆迁补偿款承租人和同住人间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原则。但老弱病残等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取得公房承租权贡献较大者,可酌情多分。
三、承租公房动迁款分配不均法律如何判定
承租公房动迁款分配不均时,法院判定遵循相关法律及政策。首先确定同住人范围,依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需在拆迁许可证核发或征收决定作出时,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
分配原则上,承租人和同住人一般均等分割,但会考虑多种因素。对房屋贡献大的,如长期居住、维护房屋等,可适当多分;生活困难、缺乏居住保障的,也会酌情照顾。法院会综合考量这些因素,平衡各方利益,确定合理分配方案,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探讨承租公房动迁款咋分割时,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首先,并非所有户籍在公房内的人都能参与动迁款分割,只有符合同住人条件的才行,比如在该公房内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等。其次,若承租人在动迁前去世,动迁款分割会更复杂,需先确定新的承租人。若家庭成员间就动迁款分割产生纠纷,协商不成可能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若你对承租公房动迁款分割的同住人认定、承租人变更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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