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拘留后不一定构成拒执罪。
司法拘留是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情节严重的人,在一定期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而拒执罪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司法拘留通常是针对一般的妨害诉讼秩序的行为,而构成拒执罪需符合《刑法》规定的条件。比如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等情形。仅有司法拘留,未达到情节严重标准的,不构成拒执罪。
二、司法拘留后拒执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司法拘留后,拒执罪认定需符合《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首先,存在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这是前提。其次,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有能力执行”指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具有履行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
拒不执行行为包括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等。司法拘留后仍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构成拒执罪。情节严重一般指造成申请执行人重大损失等情形。
三、司法拘留后拒执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司法拘留后又有拒执行为,若符合“情节严重”情形,如具有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限制消费令等,会被追究拒执罪。司法拘留不影响拒执罪认定和量刑,关键看拒执行为本身严重程度及造成后果。
当探讨司法拘留后是否构成拒执罪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了解。司法拘留通常是对妨害民事诉讼等行为的一种强制手段,而拒执罪是指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即便被司法拘留,也不必然构成拒执罪,但如果在司法拘留后仍拒不执行,且符合拒执罪的构成要件,就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另外,司法拘留的次数、情节等也可能影响是否构成拒执罪的判定。若你对司法拘留与拒执罪的关系还有更多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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