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两被告中一个全担能否撤销
这种情况需分不同场景判断。若在民事案件里,两被告中的一方自愿承担全部责任,在法院未作出生效判决前,若该承担责任的意思表示非受胁迫、欺诈等情形,一般不能随意撤销。因为这属于当事人对自身民事权利的处分,一旦作出且对方当事人基于此产生合理信赖,随意撤销可能损害对方权益。
但如果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可撤销情形,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意思表示。若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被告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已被司法确认,通常需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等法定途径才能改变。
二、两被告其一全担责任后能否撤销其责任
若两被告中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后,通常不能随意撤销该责任。当一方自愿承担全部责任且已履行相应义务,如赔偿等,此行为具有法律效力,一般不可撤销。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若承担全部责任是因受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该行为。若承担责任的一方有证据证明其不应承担全部责任,而是基于错误认知等承担,也可通过诉讼等途径,请求法院重新划分责任。
三、一被告担责后撤销责任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被告担责后撤销责任需依据具体情形适用不同法律规定。若基于重大误解担责,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行为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民事法律行为。若因一方欺诈使被告违背真实意思担责,依《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被告可请求撤销。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被告在违背真实意思下担责,且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按《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被告可撤销。若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被告担责,依《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被告可请求撤销。若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按《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被告也有权请求撤销。
在探讨两被告中一个全担能否撤销这个问题时,其背后还有不少值得关注的情况。比如,若其中一个被告全担责任后,后续发现存在新的证据表明不应由其全部承担,那么责任划分可能会重新调整。而且,在撤销一个被告全担责任的过程中,涉及的法律程序和举证要求也较为复杂。不同的案件性质、证据情况等都会对能否撤销产生影响。如果你对两被告责任承担的撤销程序、证据准备等方面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