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专属立案管辖权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定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进行立案受理。
专属管辖具有排他性,其他法院无权管辖此类案件。例如,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这是为了便于法院调查取证、查明事实,也有利于案件的执行。再如,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专属管辖的目的在于确保特定案件得到专业、高效的审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及司法秩序。若违反专属管辖规定受理案件,可能导致判决无效等法律后果。
二、法院专属立案管辖权适用范围有哪些
专属管辖是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案件必须由特定法院管辖,具有排他性。在我国,专属管辖适用范围如下:
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继承遗产纠纷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
专属管辖排除了其他法院的管辖权,也排除当事人以协议方式变更管辖。
三、法院专属立案管辖权的特殊情形有哪些
法院专属立案管辖权的特殊情形主要有:
1.不动产纠纷: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港口作业纠纷: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3.继承遗产纠纷: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由中国法院专属管辖。专属管辖具有排他性,排除其他法院及仲裁机构管辖权。
了解法院专属立案管辖权是什么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专属立案管辖权与一般地域管辖发生冲突时该如何处理,这在实际的立案过程中是较为常见的情况,不同的处理方式会影响案件的受理法院。另外,若当事人对法院的专属立案管辖权存在异议,又该通过怎样的程序来提出和解决。这些问题都可能在立案过程中给当事人带来困扰。如果您在法院专属立案管辖权相关问题上,还有更多疑问,无论是冲突处理还是异议程序等方面,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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