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实用新型专利不好维权吗
实用新型专利相较于发明专利,维权有其自身特点。
从程序上看,其授权相对容易,但稳定性可能稍弱。在维权时,需先确定侵权事实,比如对方是否未经许可制造、使用、销售等。
在证据收集方面,要注意收集如侵权产品、生产销售记录、宣传资料等相关证据。
维权途径上,可先与侵权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处理,请求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不过,实用新型专利维权并非不好进行。只要权利人积极收集证据,准确适用法律,通过合理途径主张权利,还是能够有效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在于要熟悉专利相关法律法规及维权流程,及时采取措施应对侵权行为。
二、实用新型专利侵权判定是什么
实用新型专利侵权判定通常采用“全面覆盖原则”。即被控侵权技术方案包含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同或者等同的技术特征,就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构成侵权。
相同技术特征指被控方案与权利要求的相应技术特征完全一样;等同技术特征指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且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能联想到。
若被控方案缺少权利要求中的某些技术特征,或有一个以上技术特征既不相同也不等同,一般不构成侵权。不过,实践中还需考虑禁止反悔原则等,即专利权人在专利授权或无效程序中,对权利要求的限缩性修改不得在侵权诉讼中反悔。
三、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标准是什么
实用新型专利侵权判定,通常遵循全面覆盖原则。即被控侵权技术方案包含了与实用新型专利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同或者等同的技术特征,就认定其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构成侵权。
相同技术特征指被控侵权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与专利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完全一样。等同技术特征是指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无需创造性劳动就能联想到的特征。
若被控侵权技术方案缺少权利要求中的一个或多个必要技术特征,或者有一个或多个技术特征既不相同也不等同,则不构成侵权。此外,存在法定的不视为侵权情形,如专利权用尽、先用权、临时过境、为科学研究和实验使用等。
当探讨实用新型专利不好维权吗这个问题时,除了其本身的维权难度,还有相关的一些拓展情况。比如实用新型专利维权时,证据收集是一大关键,要证明侵权方确实使用了自己的专利技术并非易事。另外,专利的稳定性也会影响维权结果,如果专利本身存在瑕疵,在维权过程中可能会被对方反诉无效。而且维权的时间和成本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可能会耗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若你在实用新型专利维权方面有任何疑问,无论是证据收集的方法、专利稳定性的判断,还是维权成本的把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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