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先需明确,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是可以要求返还或补偿的。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房贷,这部分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应根据房屋的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若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会综合考虑房屋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若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方需对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给予补偿。补偿数额通常根据共同还贷本金及对应的增值部分来计算。
具体计算方式较为复杂,需结合房屋购买价格、贷款金额、还款期限、市场增值等多方面因素综合确定。总之,离婚诉讼时,共同还贷款项及增值部分有权要求合理处理。
二、离婚诉讼时如何多分到一些财产
在离婚诉讼中争取多分财产,可从以下方面着手。首先,依据《民法典》规定,若能证明对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分割财产时,法院可判决对方少分或不分。其次,若一方在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让付出多的一方适当多分财产。再者,若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使无过错方多分得财产。需注意,要多收集相关证据来支撑自己的主张。
三、离婚诉讼时房贷部分应怎么分
离婚诉讼中房贷部分的分割需分情况处理。
若房产是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办理房贷,婚后共同还贷,且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法院一般会将房产判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对于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数额可按共同还贷部分占总房款的比例,结合房产增值情况计算。
若房产是婚后双方共同购买并共同还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确定房产归属及房贷承担方式;协商不成,法院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剩余房贷由取得房产一方继续偿还,并对另一方给予合理补偿。
在探讨离婚诉讼时还贷的款项是否可要求返还时,还有两个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一是婚后还贷部分对应的房屋增值如何处理,一般而言,增值部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依法分割。二是若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能否证明该款项为个人财产,若能证明,在离婚时这部分还贷及对应增值可能会倾向于判给该方。离婚诉讼涉及众多法律细节与财产分割难题,若你对还贷款项返还、增值分割等问题仍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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