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债权人代位权成立不包括啥
债权人代位权成立需满足法定条件,不包括的情形主要有: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不合法、已过诉讼时效或债权债务关系不明确。合法明确且有效的债权是代位权行使的基础,若债权本身有瑕疵,代位权不成立。
2.债务人对次债务人无债权,或该债权不合法、已消灭。代位权是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若债务人无此债权,自然无法代位。
3.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
4.债务人未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若债务人积极主张权利,即便未实现债权,债权人也不能行使代位权。
5.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未对债权人造成损害。若不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代位权不成立。
要在债权人代位权诉讼中取得胜诉,需满足以下关键要点:
首先,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且已到期。这是行使代位权的基础前提。
其次,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比如债务人应积极追讨欠款却不作为。
再者,债权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须明确具体。
然后,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最后,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并准备充分证据,如债权债务关系凭证、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的证据等。在诉讼中,准确阐述代位权行使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按照法定程序推进。如此,才更有可能在债权人代位权诉讼中取得胜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债权人代位析产执行要遵循啥步骤
债权人代位析产执行步骤如下:
首先,债权人需向法院提起代位析产诉讼。债权人要以自己名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请求对债务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进行析产,需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债权存在且共有财产影响债权实现。
其次,法院审理判决。法院会根据各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查明财产共有情况,依据法律规定作出析产判决,确定债务人在共有财产中的份额。
最后,进入执行程序。拿到生效析产判决后,债权人可依据该判决,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分得的财产份额进行强制执行,以实现自身债权。需注意,整个过程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债权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在探讨债权人代位权成立不包括啥时,有两个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一是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范围限制,债权人只能在其债权范围内行使代位权,超出该范围的主张是不被支持的。二是代位权行使的对象限制,并非所有债务人的债权都能成为代位权行使的对象,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就不能被代位行使。如果你对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排除情形、行使范围和对象等问题仍有疑问,想了解更多详细法律知识和实际应用要点,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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