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控告他人诈骗,以下几类证据利于立案:一是书证,如合同、协议、借条等书面材料,能证明双方存在经济往来及约定内容;二是物证,若涉及诈骗财物,该财物本身就是重要物证;三是证人证言,知晓诈骗过程的人提供的证言有证明效力;四是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像通话录音、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可反映诈骗行为发生过程与资金流向。证据需能证明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方法,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报案时应提供初步且能合理怀疑诈骗存在的证据,便于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二、搞别人诈骗立案所需证据有哪些要求
要使诈骗案立案,证据需满足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要求。从内容上,需证明以下关键事实:
存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行为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视频音频,证明嫌疑人用虚假陈述诱导被害人。
证明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证据,像被害人的询问笔录、证人证言等能体现其因嫌疑人手段而产生错误判断。
有财产损失证据,如转账记录、购物票据等可明确损失金额和流向。
证据来源要合法,通过合法途径收集。证据之间应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能清晰呈现诈骗行为全过程。若证据不充分,可能无法立案或影响案件后续处理。
三、他人诈骗立案证据不足该如何处理
若他人诈骗立案后证据不足,处理方式如下: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可继续侦查,采取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调查取证等措施收集补充证据;若侦查后仍证据不足,应撤销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二次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审判阶段,法院认为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当我们探讨搞别人诈骗需要什么证据可以立案时,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即便有了立案证据,后续的证据保全也很重要,因为在案件侦查过程中,证据可能会面临灭失风险。另外,不同类型的诈骗案件,对证据的要求和侧重点也有所不同,比如网络诈骗和传统诈骗在证据收集上就存在差异。如果您在收集诈骗证据、证据保全或者区分不同诈骗类型证据要求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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