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父母离婚,17岁弟弟能否跟姐姐生活
父母离婚时,17岁弟弟可以跟姐姐生活。依据《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监护人,父母离婚不影响监护关系。但在父母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时,有监护能力的兄、姐是可以担任监护人的。
对于17岁的弟弟,其已接近成年,有一定表达意愿的能力。若父母双方都同意弟弟由姐姐抚养,且姐姐有监护能力、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同时弟弟也愿意跟随姐姐生活,这种安排是可行的。不过,若父母一方不同意,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结合各方具体情况来判定弟弟的抚养权和生活安排。
二、父母离婚,未成年子女该如何处置
父母离婚时,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其合法权益出发处理。
首先,若父母能协商一致,按双方约定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方式、探视时间和方式等。
若协商不成,两周岁以内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形的除外。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同时,不直接抚养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
三、父母离婚,6岁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父母离婚时,6岁孩子抚养权归属需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根据《民法典》规定,法院判决抚养权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首先,若父母能就抚养权归属协商一致,可按协议处理。若协商不成诉至法院,法院会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如经济收入、居住环境、工作稳定性等。同时,也会关注父母的品德、行为习惯等对孩子成长的影响。此外,若父母一方存在严重疾病、不良嗜好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会降低。
实践中,法院还会适当考虑孩子的意愿,但6岁孩子的意愿权重相对有限。通常会将孩子判给更能为其提供良好成长环境、教育资源的一方。
当探讨父母离婚,17岁弟弟能否跟姐姐生活这个问题时,除了核心的可行性判定,还有一些关联事项值得关注。比如,若弟弟跟随姐姐生活,姐姐需要承担起对弟弟的监护责任,包括保障其生活、教育等各方面需求。同时,在法律上,姐姐还需处理好与父母监护权的交接及相关手续。而且,弟弟虽已17岁,但在心理和情感上可能仍需更多关怀。如果你对弟弟跟随姐姐生活后的监护责任、手续办理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专业解答。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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