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前隐瞒精神病史,离婚时一般不能索要赔偿,但可请求撤销婚姻。
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这里的赔偿指的是离婚损害赔偿,《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适用情形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及有其他重大过错,婚前隐瞒精神病史不在此列。不过,婚姻被撤销后,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赔偿需结合具体情况,由法院综合判定过错方是否需赔偿及赔偿数额。
若婚前对方隐瞒精神病且缺证据仍想办理离婚,可通过以下途径:
协议离婚:与对方协商一致,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后,双方再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若协议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虽缺乏对方婚前隐瞒精神病的证据,但可向法院陈述婚姻中的相关情况,如对方发病症状、就医等情况,由法院调查核实。若法院审理后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不过,相比有证据的情况,无证据时法院认定感情破裂难度更大。
三、婚前隐瞒精神病史,离婚可要求赔偿吗
婚前隐瞒精神病史,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在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同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精神病史属于重大疾病范畴,隐瞒该病史违背了婚前如实告知义务。
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以此为由向法院主张损害赔偿。但需注意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对方确实隐瞒了精神病史以及该隐瞒行为给自己造成了损害后果,如精神痛苦、经济损失等,以便在诉讼中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当我们探讨婚前隐瞒精神病史,离婚时能否索要赔偿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索要赔偿过程中,如何收集对方隐瞒精神病史的有效证据,这直接关系到赔偿诉求能否得到支持。另外,若涉及到婚姻期间因对方精神病史产生的额外费用,在离婚时又该如何处理。这些都是与“婚前隐瞒精神病史,离婚时能否索要赔偿”紧密相关的重要问题。如果你对这些后续问题或赔偿流程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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