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撤销赠与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一年。
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这里的一年或六个月时效属于除斥期间,不存在中断、中止等情形。一旦超过该期间,赠与人及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便丧失撤销赠与的权利。比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权益,赠与人知晓后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之后便不能再撤销赠与。需注意,具体案件还应结合实际情况准确适用法律规定来确定时效。
二、撤销赠与诉讼时效适用哪些法律规定
撤销赠与诉讼时效主要适用《民法典》相关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此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若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其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同样属于除斥期间。此外,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
三、撤销赠与诉讼时效中断有啥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诉讼时效中断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中断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民法典》规定,有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不过,上述赠与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即不存在因法定事由导致该期限中断重新计算的情况。
当探讨撤销赠与诉讼时效到底是几年时,除了这个关键问题,还存在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比如,若超过了诉讼时效才提出撤销赠与,虽然实体权利本身并不消灭,但可能会丧失胜诉权。另外,在不同情形下的赠与撤销,像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而行使的法定撤销权,和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行使的穷困抗辩撤销权等,它们在诉讼时效适用上也存在一些细微差别。若你对撤销赠与诉讼时效及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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