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合同事后追认就都有效吗
合同事后追认并非都有效。
根据《民法典》规定,对于无权代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超越其能力范围的合同,经有权人追认后合同有效。但存在例外情形,若合同本身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即便事后追认也无效。比如合同涉及买卖毒品等违法交易,即便事后进行追认,合同自始无效。另外,若追认行为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在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后,合同也会失去效力。所以,合同事后追认是否有效,要结合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合规以及追认行为是否存在瑕疵等多方面判断。
二、合同事后追认存在哪些无效情形
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合同事后追认有以下无效情形:一是追认人无追认权,若追认主体并非有权对合同进行追认的人,追认行为无效。如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订立合同,被代理人之外的人进行追认不产生效力。二是追认意思表示不真实,若追认人受欺诈、胁迫作出追认,并非真实意愿,该追认无效。三是追认内容与原合同不一致,若对合同主要条款进行实质性变更后追认,应视为新要约,原追认无效。四是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即便事后追认,合同依然无效。
三、合同事后追认无效情形是否有法律界定
合同事后追认无效情形有法律界定。依据《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即便事后追认也不具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此类合同追认也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若合同违反强制性规定,事后追认也无法使其有效,但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同样无效,追认亦不能改变。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事后追认也不产生效力。
当探讨合同事后追认就都有效吗这个问题时,除了基本的效力判定,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若追认人是在受胁迫、欺诈等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进行追认,那么这样的追认可能会被撤销。而且,即使合同被追认有效,但如果合同本身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也可能会被认定无效。在实际生活中,合同追认的情况复杂多样,若你对合同追认的效力范围、追认的具体程序等问题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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