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配偶被抚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在人身损害赔偿中,计算配偶被抚养人生活费需考虑多方面因素。
首先,若配偶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可主张该费用。计算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
具体计算方式:
2.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公式为: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抚养年限×伤残赔偿系数(若侵权人承担部分责任)。
例如,某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3万元,配偶无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侵权人负全责,应赔20年,则被抚养人生活费为3万×20年=60万元。
二、配偶作为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有啥法律标准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若配偶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需证明配偶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才可获此赔偿。
三、配偶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法律依据有哪些
配偶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致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应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配偶且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当探讨配偶被抚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时,这不仅涉及到基本的计算方式,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如果配偶存在劳动能力部分丧失的情况,生活费的计算方式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丧失程度进行调整。另外,假如抚养人有多个,那么每个抚养人应承担的份额又该如何确定,这也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实际生活中,这些情况可能会让您感到困惑。如果您对于配偶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的特殊情形、多抚养人份额划分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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