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逮捕羁押有可能达到一年。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等四类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面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加上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期限等,整个逮捕羁押期限累计起来是有可能达到一年的。
二、逮捕羁押超一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逮捕羁押超一年在特定情形下符合法律规定。一般而言,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若属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重大犯罪集团案等四类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二个月。对可能判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前述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二个月。此外,审查起诉、审判阶段也可能存在期限延长情况。所以,若存在法定情形并经相应程序批准,逮捕羁押超一年是合法的。
三、超一年逮捕羁押的法律依据究竟是什么
超一年逮捕羁押可能基于多种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等四类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二个月。若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前述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二个月。此外,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审查起诉、审判阶段也可能因补充侦查、改变管辖等导致时间延长,综合下来可能出现超一年羁押情况。
当探讨逮捕羁押会关押一年吗这个问题时,除了知晓这种长期关押是否存在的可能性外,还有一些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若被逮捕羁押长达一年最终被判定无罪或者罪轻不应该羁押这么久,当事人是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申请国家赔偿的。另外,在逮捕羁押期间,嫌疑人的家属也有一定的权利去了解嫌疑人的情况。要是你对逮捕羁押的时长限制、国家赔偿的申请流程等方面有疑问,别让疑惑一直困扰你。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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