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合同盖了手印后写了作废还有效吗
合同盖手印后写明“作废”是否有效,需分情况判断。
若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合同作废,并在合同上注明,该行为视为双方对合同效力的变更,合同自注明作废时起失去效力。因为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但如果一方擅自写“作废”,另一方不认可,那么这种单方声明不产生使合同作废的效力,合同依然有效。若擅自作废合同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
所以,关键在于“作废”是否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达成一致。
二、合同盖手印后写作废仍被主张有效合理吗
这需分情况判断。若合同双方已明确在合同上写作废,通常意味着双方就合同不再履行达成一致,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此时一方再主张合同有效不合理。
但存在特殊情形,若一方能证明写作废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比如受欺诈、胁迫等,或存在重大误解,那么该作废声明可能被撤销,合同仍可能被认定有效。此外,若存在后续履行行为,即便合同上写作废,也可能因实际履行使合同恢复效力。若对合同效力有争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由法院结合证据判定合同是否有效。
三、合同标注作废却被主张有效于法合理吗
合同标注作废后被主张有效是否合理,需视具体情况判断。若双方明确达成使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合意并标注作废,通常意味着合同已解除,此时一方再主张有效于法无据。
但存在特殊情形,如标注作废是因误解、受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作出,当事人可依法请求撤销该作废表示,合同可能仍被认定有效。另外,若虽标注作废,但双方后续又以实际行动继续履行合同主要义务,也可能被认定合同恢复效力。所以,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双方真实意思、履行情况等综合判定。
当探讨合同盖了手印后写了作废还有效吗这个问题时,还需考虑一些相关情况。若合同双方之后又以实际行动继续履行合同部分条款,那这份曾被标注作废的合同可能会被认定部分恢复效力。另外,如果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手段让另一方写下作废声明,该声明的效力也会受到质疑。合同效力问题往往错综复杂,实际情况不同结果也大相径庭。要是你对合同标注作废后的效力、恢复履行等相关法律问题仍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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