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哪些是必须离婚的三种情况
法律没有规定“必须离婚”的情况,但有一些情形经调解无效,法院应准予离婚。一是重婚或与他人同居。重婚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违背夫妻忠实义务。二是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是对家庭成员身体、精神等侵害,虐待、遗弃也严重损害家庭成员权益。三是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此类恶习不仅影响家庭经济,还破坏家庭和谐稳定。此外,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也可判离。
二、必须离婚的三种情况在法律上如何认定
法律上不存在“必须离婚”,但有应准予离婚的三种常见情况及认定标准: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重婚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虽未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与他人同居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侵害行为;虐待是长期的折磨、摧残行为;遗弃指对需要扶养的家庭成员拒不履行扶养义务。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需有证据证明一方存在这些恶习,且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
三、法律上认定必须离婚的三种情况有啥标准
法律上认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了几种常见且重要的情况:一是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重婚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与他人同居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二是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表现为殴打、捆绑等身体暴力及精神暴力;虐待是长期折磨、摧残家庭成员身心;遗弃指负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三是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需存在这些恶习且经多次劝说、教育仍不改正。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调解无效且符合上述情形,应准予离婚。
在探讨哪些是必须离婚的三种情况时,我们还需了解与之相关的后续问题。比如,确定必须离婚后,财产该如何分配,这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与分割比例等。还有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离婚并非简单的分开,这些后续问题处理不当可能引发更多纠纷。若你在判断是否属于必须离婚的情况,或者对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存在疑惑,别让困扰继续,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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