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离婚来往钱平均分吗
离婚时的来往钱款不一定平均分。如果这些钱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婚后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所得等,一般应平均分割。但如果钱款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如婚前个人存款、因继承或赠与所得且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应归该方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此外,对于一些特定情况下的钱款,如一方因抚养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而请求补偿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还有,如果一方存在重婚、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赔偿数额可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证据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二、离婚时债务是否也需平均分担
离婚时债务并非一定平均分担。首先要区分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债务,一般需共同偿还。先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不足部分双方协议分担,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不一定平均分担,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
一方个人债务,如一方婚前债务、非为共同生活或经营所负且未基于双方意思表示的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所以,离婚时债务处理需先明确债务性质,再确定分担方式。
三、离婚后一方债务另一方有无偿还义务
离婚后一方债务,另一方一般无偿还义务。依据《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一方个人债务,其自行承担。
判断是否为共同债务,需考量债务用途、是否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等因素。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属共同债务,即便离婚,双方仍负连带清偿责任。如夫妻共同签字、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或用于家庭日常开销等债务。若为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且债权人无法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经营等,另一方无偿还义务。
当探讨离婚来往钱平均分吗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有很多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离婚时,对于有争议的来往款项,其性质究竟是赠与、借款还是其他,会影响最终的分割方式。另外,如果部分来往款项涉及到双方家庭亲属,在分割处理时也颇为复杂。并且,若婚姻期间有隐瞒、转移来往钱的情况,另一方在发现后有相应的维权手段。如果你对离婚来往钱的归属界定、分割中的特殊情形等还有疑问,或者在处理相关事务时举棋不定,别再独自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解答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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