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雇主有权向雇员追偿么
雇主在特定情形下有权向雇员追偿。根据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在劳动关系中,若劳动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赔偿可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20%,且扣除后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若雇员仅存在一般过失,雇主通常不能向其追偿。判断雇员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需结合具体行为、过错程度等因素综合认定。
根据《民法典》,雇主在雇员侵权后享有追偿权,其范围界定需综合考量。若雇员故意致他人损害,雇主担责后可向雇员全额追偿,因故意表明雇员主观恶性大,应担主要责任。
若雇员存在重大过失,雇主可部分追偿。重大过失指雇员未达普通人应有的注意程度,给他人造成损害。具体追偿比例法院会结合雇员过错程度、收入、雇主监督管理情况等判定。
若仅一般过失,雇主通常无追偿权,雇主作为利益获得者,应承担一定经营风险。界定雇主追偿权范围要平衡雇主与雇员利益,既要保护雇主合法权益,也要避免过度加重雇员负担。
三、雇主行使追偿权的法律条件有哪些
雇主行使追偿权需满足一定法律条件。依据《民法典》,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首先,雇主已承担赔偿责任是前提。即雇主基于法律规定,对第三人的损害进行了赔偿。其次,雇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故意指雇员明知自己行为会造成他人损害仍积极为之;重大过失是雇员没有尽到普通人应有的注意义务,存在严重疏忽。只有雇员的过错达到这一程度,雇主才可行使追偿权。最后,损害结果与雇员行为有因果关系,即第三人的损害是由雇员的劳务行为直接导致。
当探讨雇主有权向雇员追偿么这个问题时,我们还需了解相关的拓展情况。若雇员在工作中故意或存在重大过失导致他人损害,雇主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是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雇员进行追偿的。不过,对于“重大过失”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复杂性。另外,追偿的比例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要综合考量双方的过错程度、工作性质等因素。如果您在雇主与雇员追偿问题上有疑问,或是不清楚追偿的具体流程和比例,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帮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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