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迫参加犯罪在法律上属于胁从犯。对于胁从犯的量刑,应按照其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判断是否为胁从犯,关键看行为人是否在他人胁迫下,虽主观不愿意但仍实施了犯罪行为,且其行为与危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若行为人身体完全受强制,丧失意志自由,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司法实践中,量刑会综合考量胁迫手段、程度、行为人在犯罪中所起作用等因素。若胁迫程度高、行为人作用小,可能免除处罚;若胁迫程度相对低、行为人在犯罪中作用较大,会减轻处罚。
二、被迫参加犯罪在哪些情节下可从轻量刑
被迫参加犯罪即胁从犯,根据《刑法》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可从轻量刑的情节如下:一是被胁迫程度轻,比如仅受到言语吓唬,未遭受明显暴力强制,说明行为人主观上抗拒性相对大,受胁迫程度有限,量刑时可从轻考量。二是在犯罪中作用小,比如在共同犯罪里未直接参与关键犯罪行为,只是从事辅助或次要活动,对犯罪结果所起作用不大,可从轻量刑。三是主动减少犯罪危害,如在犯罪过程中主动采取措施阻止犯罪后果扩大,或者在事后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挽回损失的,也可作为从轻量刑情节。
三、被迫参加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可免刑吗
被迫参加犯罪即构成胁从犯。依据《刑法》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若被迫参加犯罪且情节显著轻微,有可能免予刑事处罚。因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不过,司法实践中,是否属于“情节显著轻微”需结合多方面判断,如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对法益侵害程度、被迫参与的紧迫程度等。若经综合判定符合显著轻微标准,则可能免刑;反之,即便被迫参与,若对危害结果发生有较大作用,也难以免刑。
当探讨被迫参加犯罪会如何量刑时,除了量刑本身,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被迫犯罪者在犯罪过程中如果有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即构成犯罪中止,在量刑上会有不同考量。而且被迫参加犯罪者若有立功表现,比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等,也会对量刑产生影响。法律对于被迫犯罪的判定和量刑有诸多复杂的规定和情形。若你对被迫犯罪的量刑细节、犯罪中止或立功表现的认定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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