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纠纷中股权分配问题较复杂。首先要区分股权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个人财产。若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考虑公司性质。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非股东配偶一方想成为股东,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若其他股东不同意,非股东配偶可对相应股权价值进行评估,要求以折价补偿方式分割。若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可对股票进行分割。若为上市公司股票,可按市场价格评估后分割;若为非上市公司股票,可通过协商或评估确定价值后分割。总之,股权分配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公平合理地进行分割,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二、离婚纠纷中股权分配有哪些法律依据
离婚纠纷中股权分配的法律依据主要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合理分割。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规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涉及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一般可直接按夫妻双方约定或均分处理。
三、离婚纠纷中房产分割有啥法律依据
离婚纠纷中房产分割主要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相关司法解释。若房产为一方婚前全款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房产归首付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获得房产一方补偿另一方。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哪方名下,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也会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父母出资购房,若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属该方个人财产;未明确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在探讨离婚纠纷股权如何分配时,除了股权本身的分配问题,与之紧密相关的还有股权增值部分的分割以及股东身份变更问题。股权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合理分割。而若一方要成为公司新股东,还需遵循公司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这些问题都较为复杂,处理不当易引发新的纠纷。若你在离婚纠纷股权分配上还有诸如增值部分计算、股东身份变更手续等方面的疑问,不要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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