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物权转让不影响原租赁合同效力。《民法典》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若出租人转让物权,应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但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新物权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直至租赁期限届满。若新物权人要求承租人提前搬离,承租人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若承租人不履行支付租金等义务,新物权人也有权按合同约定追究其责任。
二、物权转让后原租赁合同是否继续有效
物权转让后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此即“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新的所有权人须尊重承租人使用权的原状,取代原所有权人成为新的出租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不过,若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或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原租赁合同可能不受“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保护。
三、物权转让后原租赁条款法律效力如何定
物权转让后,原租赁条款在符合条件时继续有效,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根据《民法典》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这意味着,若原租赁合同合法有效且在租赁期内,新物权人应受原租赁条款约束,不能以其已取得物权为由要求承租人提前搬离。不过,若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或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原租赁条款对受让人可能不具有约束力。
在探讨物权转让租赁合同如何处理时,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一方面,即使物权发生转让,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原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通常继续有效,新的物权人需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但如果原租赁合同有特殊约定,则需按约定处理。另一方面,若因物权转让导致承租人权益受损,承租人有权要求相应赔偿。要是你在物权转让过程中,对租赁合同的履行、赔偿问题等存在疑问,或者想深入了解其中的法律规定,不要错过获取专业帮助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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