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采取合同保全措施应当在哪个期间提出
对于代位权,《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即债权人应在自身债权到期且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影响债权实现时行使。
对于撤销权,债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所以,撤销权的行使受这两个时间限制,一旦超过相应期间,撤销权消灭。
二、合同保全措施超期提出是否合法
合同保全措施超期提出通常不合法。合同保全主要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
对于代位权,根据法律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债权人需在债权到期且满足法定条件时及时行使,超期可能因证据湮灭、债务人财产状况变化等,影响法院对事实认定和权利实现。
对于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超期提出撤销权主张,法院将不予支持。
三、超期申请合同保全措施法律上认可吗
一般情况下,超期申请合同保全措施法律上较难认可。合同保全措施主要有代位权和撤销权。
对于代位权,根据规定,债权人应在其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若超期申请,债务人的时效抗辩可对抗债权人,法院可能不支持代位权主张。
撤销权方面,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一旦超期,撤销权消灭,法院不会支持债权人的撤销申请。
所以,超期申请合同保全措施通常不被法律认可,当事人应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权利。
当我们了解采取合同保全措施应当在哪个期间提出后,还需知晓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合同保全措施提出后,一旦胜诉,执行的时间范围与程序是怎样的,这关乎能否顺利实现保全目的。而且,如果在提出保全措施的期间内,合同对方转移了财产,又该通过什么合法途径来保障自身权益。合同保全是维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若你对合同保全措施的提出期间、执行程序、应对财产转移等方面存在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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