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院处理盗窃罪初犯的流程如下:首先是受理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判断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还会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检察院应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与其签署具结书。
审查后,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检察院会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量刑建议;若认为不存在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并非嫌疑人所为,或具有法定不起诉情形,检察院会作出不起诉决定;若证据不足,可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或自行侦查,二次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检察院对盗窃罪初犯不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依据《刑事诉讼法》,检察院对盗窃罪初犯不起诉分以下情形:
法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如初犯盗窃数额刚达立案标准,主动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有自首或立功等情节,可认定犯罪情节轻微。
证据不足不起诉:经补充侦查后,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检察院对诈骗罪初犯不起诉需满足啥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检察院对诈骗罪初犯不起诉有三种情形:
法定不起诉适用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情形。诈骗罪中,若初犯情节极轻微、涉案金额极小等情况可适用。
酌定不起诉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针对初犯,若存在及时退赃退赔、获得被害人谅解、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等情节,检察院可考量作出。
证据不足不起诉是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即诈骗罪初犯案件中,如果关键证据缺失或证据链不完整,无法达到起诉标准,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当了解检察院处理盗窃罪初犯流程是啥之后,其实还有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例如盗窃罪初犯在检察院阶段能否争取不起诉,这取决于犯罪情节是否轻微、是否有悔罪表现等诸多因素。另外,若被提起公诉,法院量刑时初犯情节会如何考量,一般来说初犯相对有从轻处罚的可能,但具体标准依案件情况而定。如果你还有关于盗窃罪初犯在检察院阶段的权利义务、不起诉条件等方面的疑问,别让疑惑困扰你。马上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员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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