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车子归属权是不是属于本子上的人
通常情况下,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的权利人一般被推定为车辆所有权人。因为根据规定,机动车所有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车辆登记具有公示公信效力。
不过,这并不绝对。如果有证据证明实际出资购买车辆、占有使用车辆等的人与登记权利人不一致,且有充分证据能证实存在借名买车等情况,实际出资人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主张确认车辆的实际归属。法院会综合购车款支付、车辆占有使用等多方面事实来判定车辆归属。所以,不能单纯依据登记就认定车子归属权完全属于本子上的人。
二、车子归属以本子登记为准,法律上都认可吗
在我国,机动车权属通常以登记为准,但并非绝对。根据《民法典》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机动车作为动产也是如此。车辆登记属于行政管理手段,起到对抗第三人的公示作用。一般情况下,登记簿上的登记人被推定为车辆所有权人,但有相反证据能推翻除外。倘若存在车辆实际交付、款项支付、使用管理等相关材料证明登记人与实际权利人不一致,实际出资人可主张自己为真正车主。所以,法律并不单纯因登记而绝对认可车辆归属,实际权属判断需综合多方面证据。
三、车子凭登记判定归属,所有情况法律都认可吗
车子并非仅凭登记判定归属,并非所有情况法律都认可登记的效力。车辆登记在我国主要是行政管理手段,而非所有权的绝对认定依据。
根据《民法典》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车辆作为动产,其所有权转移以交付为要件。若存在真实的车辆买卖合同且车辆已交付,即使未办理过户登记,实际交付后车辆所有权也已转移给受让方。
不过,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比如车辆交付后未过户,原车主又将车辆抵押给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并办理抵押登记,此时善意第三人的抵押权受法律保护。所以,车辆归属需综合多方面判断,登记并非唯一决定因素。
当探讨车子归属权是不是属于本子上的人时,其实还有相关情况值得了解。一般情况下,车辆登记本上的名字确实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车辆归属权,但也存在特殊情形。比如,若存在借名买车的情况,实际出资人可能才是真正对车子享有权益的人。另外,如果涉及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车辆,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也可能拥有部分权益。要是你在车辆归属权认定、特殊情况处理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资深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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