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隐形股东应该怎么样承担公司债务
隐形股东即隐名股东,指实际出资但未在公司登记文件中显名的股东。隐名股东承担公司债务分两种情况。
若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隐名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担责。只要其按约定足额出资,完成出资义务,一般无需对公司债务承担额外责任。但如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债权人可请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若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隐名股东通常需与显名股东一同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隐形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有哪些法律依据
隐形股东即隐名股东。隐名股东承担公司债务的法律依据主要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26条,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即隐名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意味着,若隐名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需通过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在未出资本息范围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三、隐形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法律依据充分吗
隐形股东即隐名股东,在一定情形下承担公司债务有充分法律依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若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为隐名股东为由抗辩的,法院不予支持。隐名股东若未按约定出资,显名股东对债权人承担责任后,可向隐名股东追偿。所以,隐名股东虽未登记,但基于其与显名股东的代持协议及出资义务,在未履行出资等情形下,要对公司债务担责,法律依据充分。
当探讨隐形股东应该怎么样承担公司债务时,除了已解答的承担方式,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隐形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内部协议对债务承担的约定是否具有对外效力。一般来说,这种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但在他们二者之间是有约束力的。另外,若隐形股东未按约定向公司出资,在公司债务承担上又会面临怎样的责任。如果您对隐形股东承担公司债务的更多细节,如责任范围界定、特殊情况下的债务承担等问题存在疑问,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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