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占有物损害赔偿纠纷构成需满足以下要件:-存在占有事实:占有人对物具有事实上的管领力,包括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如房屋承租人直接居住房屋,为直接占有;出租人对房屋有间接管领力,属间接占有。-占有物受损害:指占有物在物质上的毁损或其价值、效用减损。例如车辆被撞坏,或因他人不当使用致设备性能下降。-加害人存在过错:加害人对占有物损害有故意或过失。故意如恶意破坏他人占有物;过失如保管人因疏忽致保管物受损。-损害与行为有因果关系:即加害人行为是占有物损害的直接原因。如因施工不当挖断电缆,导致依赖该电缆的设备损坏,二者存在因果关系。
二、占有物损害赔偿纠纷责任认定依据是啥
占有物损害赔偿纠纷责任认定主要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
首先,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善意占有人无需赔偿正常使用致损部分。
其次,不动产或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
再者,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占有物损害,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若占有物损毁灭失,占有人有权依据不当得利或侵权责任的规定向造成损害的人请求赔偿。
三、占有物损害赔偿纠纷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在占有物损害赔偿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如下:
占有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时,需对自己是合法占有人、占有物受到损害、损害与对方行为存在因果关系进行举证。比如占有人要证明自己基于合同等合法原因占有物品,物品有损坏、丢失等损害情况,且是对方行为导致的。
对方若主张免责或减轻责任,应对免责事由举证。例如证明损害是不可抗力、占有人自身过错等造成的。在实践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占有人先承担初步举证责任,对方有相反主张时承担相应举证责任,以查明事实,确定责任承担。
当明确了占有物损害赔偿纠纷构成要件有哪些内容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判定构成要件成立后,如何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这通常要考虑占有物的实际价值、使用状况以及因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等因素。另外,若涉及多方责任,责任该如何分担也是常见问题,需要依据各方在事件中的过错程度等来划分。倘若您在占有物损害赔偿方面存在疑惑,无论是对责任认定、赔偿数额还是其他相关问题,都可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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