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后,财产保全措施可按以下方式处理。若执行和解协议已履行完毕,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申请人可向法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法院审查确认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会裁定解除保全,解除对被保全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若和解协议正在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由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解除部分或全部保全措施。不过要注意,若被申请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有权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此时若财产保全措施已解除,申请人可再次申请财产保全。
二、双方执行和解后已保全的财产是否解除查封
一般情况下,双方执行和解后,已保全的财产是否解除查封需看具体情况。若执行和解协议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院应裁定解除查封。若只是达成和解协议但尚未履行,申请人可向法院申请解除查封,法院会根据案件实际、被保全财产性质及双方意见等决定是否解除。若被申请人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且有利于执行,法院可裁定变更保全标的物为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财产。
三、双方执行和解后未到期的保全财产也解除查封吗
双方执行和解后,未到期的保全财产是否解除查封要视具体情况。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查封期限内,若申请执行人同意,人民法院可解除对被保全财产的查封。
若执行和解协议中约定、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或债务履行提供了其他有效担保,法院会基于此解除查封。但申请执行人不同意提前解除,为保障其权益,法院通常不会在未到期时解除。故执行和解后未到期保全财产是否解除,关键在于和解协议约定和申请执行人意愿。
当我们探讨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后财产保全咋办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达成执行和解后若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财产保全措施是否会恢复执行就是一个常见疑问。另外,和解协议中对财产保全的期限若没有明确约定,后续又该如何处理。这些都是和“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后财产保全咋办”紧密相关的问题。如果您在执行和解及财产保全方面还有其他疑惑,或者想深入了解相关法律细节,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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