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方在特定情形下享有抚养费抗辩权。根据法律规定,支付抚养费是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义务,但存在合理事由时可抗辩。
若直接抚养方存在恶意阻止探望等严重违约行为,影响未直接抚养方与子女情感交流,未直接抚养方可行使抗辩权,暂时不支付抚养费。若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导致支付方经济状况严重恶化,无力按原标准支付,也可请求减免或暂时不支付,这也是一种抗辩。
不过,抗辩权行使需有正当理由并遵循法定程序。若随意不支付,可能面临对方起诉要求支付,甚至强制执行等法律后果。
二、非抚养方在哪些情况可享抚养费抗辩权
非抚养方可在以下情况享有抚养费抗辩权:
抚养方经济状况显著改善。若抚养方收入大幅增加,有足够能力独自抚养子女,无需非抚养方继续支付高额抚养费,非抚养方可要求调整。
子女实际需求降低。如子女因某些原因生活、教育等费用明显减少,非抚养方可请求适当降低抚养费。
抚养方存在不当行为。例如抚养方恶意挥霍抚养费,未将费用用于子女生活、教育等必要支出,非抚养方可抗辩。
非抚养方经济困难。遭遇重大疾病、失业等情况,导致经济状况恶化,无力按原标准支付抚养费,可请求减少或暂停支付。
三、非抚养方可享抚养费抗辩权的常见情形有哪些
非抚养方可享抚养费抗辩权的常见情形如下:
1.抚养方擅自改变孩子姓氏:未经非抚养方同意,抚养方擅自更改孩子姓氏,非抚养方有权抗辩,可暂时拒付抚养费直至恢复原姓氏。
2.抚养方虐待子女:若有证据证明抚养方对子女有虐待、遗弃等行为,严重影响子女身心健康,非抚养方可抗辩,暂停支付抚养费并要求变更抚养权。
3.抚养方经济状况显著改善:抚养方经济状况大幅提升,有足够能力独自承担孩子生活、教育等费用,非抚养方可适当减少或暂停支付。
4.非抚养方经济困难:非抚养方因重大疾病、失业等原因导致经济严重困难,无力按原标准支付,可请求减免抚养费。
当探讨离婚方是否享有抚养费抗辩权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还有其它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一方行使了抚养费抗辩权,后续孩子的生活保障该如何协调,毕竟孩子的成长离不开稳定的经济支持。另外,在行使抗辩权过程中,提供的证据是否充足有效也至关重要,这关系到自身权益能否得到法律认可。如果您在这些方面存在疑问,或是对离婚方抚养费抗辩权的具体适用情形、法律规定等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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