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婚姻中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无效婚姻有三种情形: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未到法定婚龄,男性法定婚龄为二十二周岁,女性为二十周岁。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可撤销婚姻有两种情形:一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婚姻中认定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依据《民法典》,无效婚姻情形有三:一是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违反一夫一妻制;二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三是未到法定婚龄,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结婚。
可撤销婚姻有两种情况:一是因胁迫结婚,受胁迫的一方可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若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是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婚姻被认定无效或可撤销后,财产分割依据主要为《民法典》。该法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财产权益。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明确,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应将婚姻无效或撤销原因告知当事人,并依法审理财产分割。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财产来源、双方贡献等因素分割财产。
当我们了解了婚姻中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有哪些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无效或可撤销婚姻被确认后,财产该如何处理呢?一般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进行分割。另外,在这种婚姻关系中所生子女的权益保障也是重要方面,他们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若你对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后续财产分割、子女权益等问题存在疑问,或者想进一步明晰相关法律细节,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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