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房屋转让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吗
一般情况下,房屋转让时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根据相关法律,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在出卖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不过,也存在例外情形。若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若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可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不得主张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二、房屋抵押后承租人是否仍有优先购买权
房屋抵押后承租人仍可能有优先购买权。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此时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租赁房屋。不过若抵押设立在前,租赁设立在后,抵押权实现时租赁关系对受让人无约束力,这种情况承租人一般不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如果房屋所有权人出卖房屋时,应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若未通知便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承租人有权请求其承担赔偿责任,但不得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三、房屋抵押后共有人是否也有优先购买权
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按份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而房屋抵押不会影响按份共有人这一权利。当其他共有人转让其份额时,按份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购买。
但共同共有人在共有基础丧失或有重大理由需分割时,才会涉及类似问题。且房屋抵押债权实现时,若要对抵押房屋进行拍卖等处分,按份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仍有优先购买权,共有人优先购买权旨在维护共有关系稳定性,基于物权而产生,优先于抵押权等担保物权。所以,按份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共同共有人在特定情况有类似权利。
当我们探讨房屋转让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吗这一问题时,还需了解相关的拓展情况。若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就转让房屋,承租人可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不过,若房屋是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法院则不予支持。另外,承租人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也会被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若你对房屋转让中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具体适用情形、赔偿问题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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