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死后其个人债务由遗产进行清偿。依据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分割遗产时,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应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如果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不足清偿时,剩余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二、人死后债务清偿顺序在法律上如何规定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人死后债务清偿按以下顺序:首先用遗产支付丧葬费用、遗产管理费用、应缴纳税款等必要费用。之后,有担保的债权优先受偿,即对遗产设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就担保物变现价款先获清偿。普通债权则按比例平等受偿,若遗产不足以清偿全部普通债权,各债权人按债权比例分配剩余遗产。若存在遗赠,清偿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只有在债务清偿后还有剩余遗产时,才能执行遗赠。
三、人死后债务清偿中担保债权优先顺序有规定吗
人死后债务清偿中,担保债权优先顺序有规定。根据《民法典》,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若债务人死亡,其遗产用于清偿债务时,有担保的债权按上述规则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多个担保债权之间,按法定顺序确定优先受偿顺序。
当我们探讨人死后个人债务如何处理时,其实还衍生出一些相关问题。比如债务清偿的顺序,如果死者有多笔债务,哪些债务具有优先受偿权呢?另外,若继承人放弃继承,那么这些债务又该如何去向呢?死者生前的债务处理涉及诸多法律细节与复杂情况,可能会让许多人感到困扰和迷茫。如果您对人死后债务处理的具体步骤、特殊情况的解决办法存有疑问,或是正面临此类难题不知道该如何应对,别再等待,立即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