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时,需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应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其计算方式通常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有三种: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协商变更不成。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情形较为多样,如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合同且协商一致、经济性裁员等。
二、代通知金经济补偿金支付条件有哪些
代通知金支付条件: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以下三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时,需支付代通知金,即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一是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二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三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经济补偿金支付条件广泛,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法定情形辞退员工、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期满(除单位维持或提高待遇续签,劳动者不同意)、用人单位破产或吊销执照等致合同终止等情况。
三、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是怎样的
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能涉及的补偿。代通知金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需支付代通知金。
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按三倍数额支付,补偿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当了解了代通知金与经济补偿金的内容是怎么样的之后,我们还需关注与之相关的其他要点。比如,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一般来说,符合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在一定标准内是免征个税的,而代通知金的税务处理也有相应规定。另外,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同时主张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也是比较关键的问题。如果您对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的税务处理、同时主张条件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解决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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