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医院对假药致死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医院对假药致死是否承担赔偿责任需分情况判断。
若医院在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等环节存在过错,比如未严格审查药品供应商资质、未按规定储存药品等导致假药流入并致人死亡,医院应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医院的过错行为与患者死亡有因果关系,需对患者家属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若医院尽到了合理审查义务,假药是因药品生产企业或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流入医院,医院在无过错的情况下,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需配合相关部门查明真相。不过实践中,患者家属可能会基于公平原则等要求医院给予一定补偿。
二、医院售卖假药致患者死亡应负何种法律责任
医院售卖假药致患者死亡,需承担多方面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上,依据《刑法》,医院相关责任人员构成销售假药罪。致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民事责任方面,根据《民法典》,医院的行为构成侵权,需对患者的死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项目涵盖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行政责任上,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监管部门会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还可并处罚款。
三、医院售卖假药致死患者家属能否获巨额赔偿
医院售卖假药致患者死亡,家属能获赔偿,但“巨额赔偿”无明确界定。依据《民法典》与《药品管理法》,医院此举构成侵权,家属可主张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死亡的,还应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赔偿金额依具体情况计算。若医院主观恶意大、情节严重,家属还可主张惩罚性赔偿。不过,赔偿需有证据支撑,如假药鉴定、因果关系证明等。最终赔偿数额由法院依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判定,并非随意“巨额”。
在探讨医院对假药致死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时,还需关注一些相关问题。若医院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如何界定是关键,除了直接的医疗费用、丧葬费用,家属的精神损害赔偿等也需考虑。此外,若医院被判定需担责,其后续的整改措施以及如何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同样值得关注。假药来源的追查也至关重要,这关系到责任的全面追究。如果您对医院赔偿责任的认定、赔偿范围的确定等方面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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