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案件移送至公诉科(现称“负责审查起诉部门”)的时间与侦查羁押期限相关。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等四类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面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侦查终结后,案件就会移送至负责审查起诉部门。
二、被逮捕后案件移送公诉科时间有无特殊规定
被逮捕后案件移送公诉科(现称“负责审查起诉的部门”)有时间规定,也存在特殊情况。一般而言,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特殊情形下,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前述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二个月。此外,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三、被逮捕案件移送公诉科时间特殊情况咋规定
依据《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2个月。特殊情况如下: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重大犯罪集团案、流窜作案重大复杂案、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2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前述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2个月。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应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公诉科审查起诉。
当我们探讨被逮捕后案件多久移送至公诉科时,除了明确移送时间,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一般来说,案件移送后,公诉科会对证据、事实等进行全面审查,若发现证据不足可能会退回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的期限和次数也会影响整个案件的进度。而且,在这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也至关重要,比如他们有权获得律师帮助等。如果您对被逮捕后案件移送公诉科的时间细节、补充侦查规定或者犯罪嫌疑人权利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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