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司法鉴定书是什么意思?

最新修订 | 2024-06-29
浏览10w+
陈东歌律师
陈东歌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3476人
专家导读 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完成委托的鉴定事项后,向委托人出具的文书。该文书包括司法鉴定意见书和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且该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统一规定的司法鉴定文书格式。

{ArticleTitle}

司法鉴定是在诉讼案件中经常用来对诉讼案件中的证据,文件等,通过法院专门的鉴定人员,或者其他的专业的鉴定机构来鉴定其可靠性和其对案件的影响,一般如果用到司法鉴定,在司法鉴定完之后,委托鉴定的人员就会受到一份由鉴定机构出具的文书,就是我们俗称的司法鉴定书,接下来就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有关司法鉴定书是什么意思。

一、司法鉴定书是什么意思

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完成委托的鉴定事项后,向委托人出具的文书。该文书包括司法鉴定意见书和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且该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统一规定的司法鉴定文书格式。

2007年8月司-法-部公布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司法鉴定文书应当由司法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多人参加司法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司法鉴定文书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

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文书一般应当一式三份,二份交委托人收执,一份由本机构存档。”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与委托人约定的方式,向委托人发送司法鉴定文书。”

【概念】司法鉴定文书是我国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和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机构(挂靠当地受委托医院和注册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内涵】国家授权的法律机构或组织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

类别】未定。

司法鉴定文书

是司法鉴定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 件和程序,运用专门知识或者技能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科学鉴别和判定后制作的规范化文书的总称。

二、司法鉴定文书的特征

1、制作主体的特定性

司法鉴定文书必须由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制作。

2、制作程序的合法性

司法鉴定文书的产生过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与司法鉴定程序等有关规定。

3、文书内容的科学性

司法鉴定文书阐明的是自然科学现象,是对客观事实本质属性的真实记载。

4、文书形式的规范性

司法鉴定文书必须按照统一规定的格式规范制作,使用国家标准计量单位、符号和文字,纸张、打印和版面符合规定的要求。

三、司法鉴定文书分类

(一)根据司法鉴定文书的性质和作用进行的分类

根据司法鉴定文书的性质和作用,司法鉴定文书可以分为司法鉴定书、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司法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四种。其中,司法鉴定书是基本文书,其它三种文书是其派生文书。

1、司法鉴定书(缩略语为“鉴”):

司法鉴定书是司法鉴定人对所委托的专门性问题得出鉴定结论后出具的鉴定文书。出具司法鉴定书的基本条 件是:提供的资料系统完整,送检材料齐全,实验条 件(技术方法和设备)完备,能得出鉴定结论。

2、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缩略语为“检”):

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是司法鉴定人对所委托的检验对象进行检验后出具的报告书。出具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的基本条 件是:通过检验特定检验对象后,不加任何分析说明,直接客观反映检查、测试所见或实验结果。

3、司法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缩略语为“证”):

司法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是司法鉴定人根据所委托审查的书面资料,通过分析、比较而出具的审查意见书。出具司法鉴定审查意见书的基本条 件是:一般不对具体的对象进行直接的检验,而是对书面材料的一种客观审查。

4、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缩略语为“咨”):

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是司法鉴定人对委托咨询或者难以形成鉴定结论的专门性问题出具的分析意见书。出具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的基本条 件是:因资料不完整、检材不符合条 件、技术条 件限制等而不能得出鉴定结论。

(二)根据司法鉴定程序进行的分类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司法鉴定文书可以分为鉴定文书、补充鉴定文书、复核鉴定文书、重新鉴定文书四种。

1、司法鉴定书:

司法鉴定书是接受委托方的初次委托后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文书。

2、补充鉴定书:

凡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和客体的、原鉴定项目有遗漏的、原鉴定结论不全面充分准确的,经委托方委托,可由原司法鉴定人或者其他司法鉴定人作补充鉴定,并出具补充鉴定文书。补充鉴定文书是对原司法鉴定文书的补充,要一并装订和使用。出具补充鉴定文书应注明“××鉴定补充鉴定书”。

3、复核鉴定书:

凡对原鉴定结论有异议而需要委托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

构对鉴定结论进行审核的,可由司法鉴定人出具复核鉴定文书。

4、重新鉴定书:

在司法鉴定过程中,凡不符合司法鉴定程序的、送检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原鉴定结论不科学准确的、当事人或者委托方不同意司法鉴定结论而需要委托再鉴定的,可由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司法鉴定人出具重新鉴定书。

简单地说,司法鉴定书就是在诉讼过程中,其中一方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对诉讼过程中所设计的事务进行鉴定后出具的一份文书,司法鉴定书的可信度比较高,对与诉讼案件是具有很大的影响作用。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6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4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法院司法鉴定书是什么意思?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6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8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5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8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5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6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0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2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0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0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4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0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6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2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2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司法鉴定·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宿迁156****745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8****867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80****594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司法鉴定文书是什么意思
文书鉴定包括笔迹鉴定,伪造、变造文书鉴定,打印、复印、印刷文书鉴定,文书物质材料鉴定,文书制作时间鉴定。笔迹是书写人利用笔或其他书写工具,写在纸张或者其他材料上,反映书写人书写习惯特征的一种文字符号。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法院告知书是什么意思
法院告知书也叫应诉通知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7浏览 2025-01-10
伤残鉴定书的法律效力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以自己选择检验鉴定机构,但所做的鉴定结论万一与保险公司做出的结论不符合,怎么办?另外,由社会上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出具的结论报告,对警方的定案到底能够起到什么样的作用?万 一,警方不认同这份报告,那对当事人来讲,岂不是既浪费时间,又浪费金钱?  伤残鉴定书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警方和保险公司的有关人士给出了相同的表态,由社会上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出具的结论报告,仅仅是一种参考,或者说是一种依据,并不能作为最终定案全部证据。当警方不采信鉴定报告时,当事人还可以重新请鉴定机构重做鉴定,如果和保险公司结论差距太大,使赔偿无法进行,还可以上法庭,由法庭邀请第三方鉴定机构重新鉴定。 公安机关评定伤残等级的依据: 一是医院证明, 二是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伤残等级者,应以伤残程度重的等级作为最终评定结论,但须分别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这里的当事人仅指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当事人。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评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评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如果对省级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伤残等级鉴定仍然不服,可以向申请重新鉴定,由双方协商或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第28条将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区别情况地作了规定: 一、对人民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当事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的,必须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 一,人民才予准许。具体是: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譬如鉴定机构未经批准成立,无必要的鉴定器材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知识技能和专业水平;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譬如存在鉴定人应回避而未回避的情形;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于主要内容没有问题,但存在一些缺陷(如笔误等)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二、对于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这里,既肯定了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的权利,又明确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对方提供的鉴定结论时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467浏览
法院裁定书 是什么意思
裁定是指审判机关在诉讼过程中,就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处理决定。分书面和口头裁定两种。法院裁定书是审判机关为处理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而依法制作的诉讼文书。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法院裁定书是什么意思
裁定是指审判机关在诉讼过程中,就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处理决定。分书面和口头裁定两种。法院裁定书是审判机关为处理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而依法制作的诉讼文书。
43浏览 2025-02-09
法院裁定书是什么意思
裁定书就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或者在判决执行过程中为解决程序问题而作出的书面决定,由此看来裁定是解决诉讼中的程序事项。在我国,如果要依法准许上诉或抗诉的裁定,应该制作相关的裁定书,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裁定的事项、理由及其他应予裁明的事宜。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法院让去拿判决书啥意思?
法院让去拿判决书,代表案件已经结案了。不管民事判决还是刑事判决,法院会给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送达判决书。如果判决书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到时会在裁判文书公开网公开判决书内容。
14浏览 2024-10-28
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书的护理期限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医疗保险定点契约医疗机构诊治工伤的有关资料,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如下,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br/>(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3。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br/>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br/>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br/>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但在实际操作中越早鉴定对被鉴定人越有利:<br/>1、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劳动能力鉴定没有规定期限。用人单位未在本条<br/>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工伤后时间越长劳动能力恢复越好。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br/>(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相关内容】一、提出鉴定申请时一般应提交下列材料、填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br/>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br/>(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br/>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自治区,伤残鉴定等级会越低、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402浏览
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书籍是什么意思
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是指鉴定人运用计算机学和物理学的原理和技术手段,对诉讼涉及的电子数据进行恢复、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以取得最具证明力的电子证据作为认定事实依据的活动。司法鉴定书是司法鉴定人对所委托的专门性问题得出鉴定结论后出具的鉴定文书。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法院让去拿判决书啥意思
法院让去拿判决书,代表案件已经结案了。不管民事判决还是刑事判决,法院会给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送达判决书。如果判决书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到时会在裁判文书公开网公开判决书内容。
3浏览 2024-10-24
行政诉讼法院变更判决书是什么意思?
1、由滥用职权造成的行政处罚显失公正可以适用变更判决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中的畸重部分是变更判决的主要对象 3、行政裁决案件应可适用变更判决 。
10w+浏览
行政类
法院文书签收是什么意思
法院文书签收的意思是送达,文书如传票、裁定、判决书等。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或者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将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10浏览 2024-10-06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司法鉴定 > 法院司法鉴定书是什么意思?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泰州156****6577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徐州181****494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77****4108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