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挂靠双方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在我国法律中,挂靠双方承担连带责任常见情形如下:-建设工程领域:依据《建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挂靠方)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被挂靠方)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造成损失,发包人有权要求挂靠方与被挂靠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外,挂靠方在施工中拖欠材料款、劳务费等,若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挂靠方行为代表被挂靠方,被挂靠方需与挂靠方承担连带责任。-道路运输领域: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根据《民法典》规定,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挂靠双方不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通常情况下,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对因挂靠行为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存在一些不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相对人明知挂靠关系:若相对人在交易时明知是挂靠关系,且与挂靠人明确约定由挂靠人独自承担责任,根据意思自治原则,被挂靠人可不承担连带责任。
被挂靠人无过错:如果被挂靠人对挂靠行为不知情,或已尽到合理审查和管理义务,对因挂靠人的过错导致的债务,被挂靠人可能不承担连带责任。
合同明确约定:挂靠双方和相对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被挂靠人不承担连带责任,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按约定执行。
三、挂靠双方不担责情形下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我国,挂靠双方约定不担责的条款通常不能对抗第三人。依据《民法典》,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挂靠本身常违背行政管理规定和交易秩序,双方免责约定可能因违法而无效。
建筑领域,《建筑法》明确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若因挂靠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等,被挂靠方和挂靠方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运输领域,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实践中挂靠双方约定不担责,一般无法免除对外责任。
在探讨挂靠双方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之后,我们还需了解其他相关要点。若因挂靠方的经营活动给第三方造成损失,被挂靠方往往要与挂靠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且在税务方面,若挂靠方存在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被挂靠方也可能需承担连带责任。挂靠双方连带责任的认定与处理十分复杂,涉及诸多法律细节。如果您对挂靠双方连带责任的承担范围、责任划分比例等问题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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