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仲裁阶段申请保全分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 财产保全方面,依据《仲裁法》,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申请财产保全。申请应向仲裁委提出,仲裁委将申请提交法院。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需审查是否存在使裁决难以执行的情况,申请人通常要提供担保,不提供的,法院会裁定驳回申请。 证据保全上,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申请证据保全。当事人应向仲裁委提出,仲裁委转交给证据所在地基层法院。法院审查证据是否有灭失或难取得风险,如证人病重、物证易腐坏等,符合条件的会采取保全措施。
二、仲裁阶段申请财产保全的流程是什么
仲裁阶段申请财产保全,若在仲裁受理后、裁决前,当事人向仲裁委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申请理由、保全财产的名称等情况。仲裁委收到申请后,会将其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国内仲裁由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基层法院管辖;涉外仲裁由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中级法院管辖。 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需按要求提供。法院会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会立即开始执行。若裁定不予保全,会说明理由。申请人在仲裁裁决生效后,可依法处理保全财产以实现权益。
三、仲裁阶段申请财产保全流程是什么
仲裁阶段申请财产保全,分仲裁前和仲裁中两种情况。仲裁前申请,由利害关系人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人需提供担保,法院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立即执行,申请人应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申请仲裁。 仲裁中申请,当事人向仲裁委提出,仲裁委将申请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基层法院。法院审查后作出裁定,同意保全的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的驳回申请;裁定保全的立即执行。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遭受的损失。
在探讨仲裁阶段申请保全的条件是什么时,除了基本条件外,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申请保全的范围,通常应与仲裁请求范围相当,不能随意扩大。另外,若申请保全错误,申请人可能要承担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损失的责任。这就要求申请人在申请时要谨慎评估。如果你在仲裁阶段有申请保全的需求,却对申请流程、担保方式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不确定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条件,别让疑惑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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