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形挪用公款通常不予立案: 1.未达立案标准: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未达三万元;进行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未达五万元。 2.非归个人使用:若挪用公款并非归个人使用,比如为单位利益调配资金且未从中谋取个人私利,一般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3.无主观故意:行为人主观上没有挪用公款的故意,如因工作失误导致公款被错误使用,不认定为挪用公款行为。 4.已过追诉时效:犯罪行为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司法机关不再予以追诉。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以下情形破产管理人不得解除合同: 其一,对于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且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若该合同相对人已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仅破产企业未履行,管理人一般无解除权。因为相对人权益已履行到位,解除合同会损害其利益。 其二,若合同解除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管理人不得解除。例如涉及公共交通、供水供电等公用事业合同,解除会影响公众生活。 其三,若合同约定了限制管理人解除权的条款,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管理人应受此约束,不得随意解除。
三、哪些情形下会出现放弃继承
依据《民法典》,以下情形会出现放弃继承: 1.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可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比如,被继承人去世后,其子女以书面声明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2.受胁迫、欺诈等作出放弃表示可撤销。若继承人是受胁迫、欺诈而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在其能证明该情形时,可向法院申请撤销该放弃表示。 3.附条件放弃。继承人可能因某些特定条件而放弃继承,如其他继承人给予一定补偿等,但该条件需合法有效。
在探讨哪些情形下挪用公款不予立案时,我们还需关注相关的衍生问题。比如,若挪用公款未达到立案标准,但后续又有新的挪用行为,累计数额达到标准时该如何处理;另外,对于那些虽未立案但有挪用公款嫌疑的人员,单位内部会采取怎样的监督和处理措施。这些问题都与挪用公款不予立案的情形紧密相关。如果您对挪用公款不予立案的更多细节、后续可能出现的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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