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帮信行为中对明知的情形要怎样判定
帮信罪中“明知”包括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认定应当知道,可结合司法解释规定的情形判断。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帮助,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认定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但有相反证据除外:经监管部门告知后仍实施有关行为;接到举报后不履行法定管理职责;交易价格或方式明显异常;提供专门用于违法犯罪程序、工具或其他技术支持、帮助;频繁采用隐蔽上网、加密通信、销毁数据等措施或使用虚假身份逃避监管;为他人逃避监管或规避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帮助;其他足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认定时需综合全案证据,结合行为人的认知能力、既往经历等主客观因素。
二、帮信行为中对明知的情形要怎样判定
根据《刑法》第287条之二及“两高”《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帮信罪中“明知”的判定采知道或应当知道标准,结合客观行为推定,核心情形包括: 1.监管/举报后仍实施:经监管部门告知、接到举报后,仍为他人提供技术支持或帮助; 2.交易异常:提供服务的价格、方式明显偏离正常(如出售银行卡溢价数倍); 3.专门性工具/技术:提供专门用于违法犯罪的程序、工具(如“跑分”平台、匿名通信软件); 4.逃避监管行为:频繁使用隐蔽上网、虚假身份、销毁数据等手段,或协助他人逃避调查; 5.其他推定情形:结合行为人认知能力、既往经历、与犯罪人的关联等综合判断(如长期为多个不明身份者提供支付结算)。 需注意:不能仅凭被告人供述否定明知,需以客观证据链印证;若有相反证据(如被他人欺骗、确实无认知可能),可推翻推定。实践中,法院通常以“合理怀疑排除”为原则,综合全案事实认定是否具备明知要件。
三、帮信行为中出借银行卡会受何处罚
出借银行卡用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行为,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刑法规定,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出借银行卡属于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的情形,若该行为达到立案追诉标准,如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等,即应追究刑事责任。单位实施该行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规定处罚。若行为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探讨帮信行为中对明知的情形要怎样判定时,其实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判定“明知”后,帮信行为的量刑标准就是大家关心的重点。根据不同的情节严重程度,帮信罪的量刑会有所不同。此外,帮信行为造成的损失赔偿问题也很关键,受害者有权要求帮信行为人进行相应的赔偿。如果您在帮信行为的“明知”判定、量刑标准以及损失赔偿等方面存在疑问,想要获取更精准的法律解答,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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