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取保候审必须要同意吗
取保候审并非必须同意。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需符合法定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但符合上述条件并不必然获得批准,办案机关会结合案件性质、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程度、证据掌握情况等因素综合裁量,决定是否同意取保候审申请。因此,取保候审的批准与否由办案机关依法作出,不存在必须同意的法定情形。
二、取保候审必须在案发地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的申请由案件所处阶段的承办机关审查决定,侦查阶段向公安机关申请,审查起诉阶段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审判阶段向人民法院申请。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而非必须在案发地执行。这是因为居住地公安机关更便于对被取保候审人进行日常监管,确保其遵守取保候审规定。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居住地与案发地不一致,执行机关应为其居住地公安机关,而非案发地公安机关。因此,取保候审并非必须在案发地办理或执行,关键在于案件承办机关的决定及执行机关的监管便利性。
三、取保候审必须要压证件吗
取保候审并不一定需要扣押证件。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实践中,有的司法机关可能会根据案件情况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交相关证件,以便于监管和掌握其行踪等情况。但并非法定必须扣押证件。
如果司法机关要求扣押证件,一般会出具相应的手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配合。若认为司法机关扣押证件不合理,可通过合法途径反映,比如向其上级机关申诉等,要求说明扣押依据及必要性。总之,是否扣押证件要依具体案件情况及司法机关的要求而定,且扣押应遵循法定程序和规定。
在探讨取保候审必须要同意吗这个问题后,我们还需了解一些相关拓展内容。取保候审成功后,被取保候审人要遵守一系列规定,比如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若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可能会被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如果您对取保候审的申请流程、遵守规定细节以及不同意取保候审后的应对措施等还有疑问,别错过专业的法律解答。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精准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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