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复杂案件引出悬念
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像是一座待解的迷宫。杨X等多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一级)再审案就是这样一个充满挑战的案件。当事人杨X与其他五名同案人员,因工程款纠纷受李X邀集前往交涉,过程中双方冲突激烈,杨X持砍刀刀背击打被害人漆某头部,造成被害人重伤一级、呈植物生存状态并构成一级伤残。一审、二审法院均认定杨X系主犯,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杨X不服申诉却被驳回,看似这已是最终结局,但转机又为何会出现呢?这就不得不提到本案再审程序的辩护人——刘苗律师。
二、专业律师闪亮登场
刘苗律师,湖南金州(株洲)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他不仅是湖南工业大学法学学士,拥有精深的专业理论素养,还是湖南省应用法学研究会理事、株洲市理论宣讲人才库成员、株洲市天元区法理斗争支援排法理宣传员。多重身份的淬炼,让他在法律领域有着敏锐的司法实践洞察力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刘律师深耕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债权债务、合同事务及房产纠纷等领域,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成绩斐然。执业至今,他累计办案数百余件,一直秉持着“案件无大小,追求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的执业理念。
三、绝境之中寻得辩点
当刘律师接手杨X再审案时,面临的困难重重。案件后果极其严重,原审定罪无误,辩护空间极其有限,传统的自首、初犯等情节在一、二审中已被考量。但刘律师没有放弃,他深知若要实现有效辩护,必须对“手段特别残忍”这一影响量刑档次的关键法律定性发起挑战。他深入研究案卷和判例,发现杨X虽使用刀具,但明确使用刀背击打,且仅击打一次,被害人倒地后未继续加害。这种行为方式与司法实践中典型的“特别残忍手段”存在本质区别。从这些细微之处切入,刘律师认为该伤害后果的严重性更多是由于头部要害部位受击的生物学特性所致,不能当然反推出手段“特别残忍”,主张不应适用“十年以上”的量刑档次,而应在三年至十年间量刑。
四、精彩辩护赢得转机
再审法庭上,刘律师严谨的法理分析和有力的论述发挥了关键作用。再审法庭全面审理后,采纳了刘律师关于“作案手段不宜定性为‘特别残忍手段’”的核心辩护意见。法院认为,综合考量杨X使用刀背、击打一次、事后未继续加害等具体情节,其手段尚不属于“特别残忍”。最终,再审判决撤销了原审对杨X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的量刑部分,改判为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对于另一名主犯李X,也因其家属在申诉期间巨额赔偿并取得谅解,刑期由十四年改判为六年。
五、专业价值熠熠生辉
这起案件的成功改判,充分体现了刘苗律师的专业价值。他直面核心进行“定性之辩”,从根本上改变了量刑的基准范围;在绝境中挖掘深层辩点,展现了专业能力与执着精神;维护了量刑公正,推动法庭对“特别残忍手段”这一抽象法律概念进行更精细的审视和审慎的适用。对于面临法律困境的当事人来说,刘苗律师这样的专业刑事律师,就像是黑暗中的明灯,为他们带来转机和希望。无论是重大刑事案件,还是民商事纠纷,刘苗律师都将以扎实的专业功底、丰富的实战经验和尽责的执业态度,竭诚为当事人捍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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