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概况
王帅龙律师于2020年开启律师执业生涯,至今已拥有数年的执业经验。他持有执业证号133xxxxxxxx196844,在浙江理论律师事务所任职。其服务地区主要为绍兴,律所联系地址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湖东路2608号促进大厦16楼。王律师教育背景为法学本科,同时还担任工会调解员这一职务。他秉持着“以证据为核心,以法律为依据,最大化维护当事人权益”的执业理念,在法律领域深耕细作。执业至今,王帅龙律师累计承办案件五百余件,其执业领域广泛,全面覆盖债权债务纠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事、刑事辩护、行政复议与诉讼以及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形成了“多专多能”的业务格局,能够为企业客户与个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性法律解决方案。不过,他尤其擅长民商事诉讼案件代理,特别是在处理交通事故、各类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方面表现出色。
处理交通事故致行人死亡案
2023年5月18日,一场悲剧在某区域交叉路口上演。被告一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停车起步时,与被告二驾驶的无号牌电动正三轮轻便摩托车发生碰撞,摩托车侧翻后撞击路边行人,导致行人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一负事故主要责任,被告二负次要责任,死者无责任。被告一的车辆分别在保险公司A投保交强险(保额20万元)、在保险公司B投保商业三者险(保额150万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事故后,保险公司A已垫付医疗费1.8万元,被告一额外补偿原告10万元(不列入赔偿范围)。死者近亲属委托王帅龙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一、被告二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合计864225.49元,两家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优先赔付。
接受委托后,王帅龙律师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他系统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资料、医疗费发票、死亡证明、司法鉴定意见书、保险单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且无争议的证据链,为索赔奠定基础。在应对被告的抗辩时,他展现出了专业的法律素养。针对被告二提出的“车辆属非机动车”“客观无法投保交强险不应加重责任”等抗辩,他结合交警部门的车辆定性结论,合理界定责任边界;针对保险公司A“护理费标准过低”“精神损害抚慰金按责任划分”的抗辩,他提交死者抢救期间的护理需求证明,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在交强险限额内优先全额赔付;针对保险公司B“医疗费扣减10%”“护理费重复计算”“丧葬费按私营标准核算”等抗辩,他逐一提交证据论证费用合理性。最后,他结合死者年龄、当地赔偿标准,精准核算各项损失和责任划分。
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王帅龙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死者因本次事故产生的合理损失合计830725.49元。最终判决保险公司A赔偿原告198000元,扣除已垫付的18000元,尚应赔付180000元;保险公司B赔偿原告442907.84元;被告二赔偿原告189817.65元;上述款项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此案件中,王帅龙律师通过全面收集证据、合理应对抗辩和精准核算损失,成功为死者家属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
处理路面缺陷致电动车侧翻死亡案
2022年12月20日清晨,受害人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某区域公路南侧非机动车道行驶至某桥梁处时,车辆单方面侧翻,受害人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交警部门调查发现,受害人佩戴安全头盔,所驾电动自行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但无法查清侧翻具体成因。事发桥梁与路面连接处不平整(水泥路与柏油路高度差0.08m),超出相关养护规范标准,该路段的管理与养护单位为被告市政管理中心,且事发时未设置警示标志。受害人的配偶与儿子委托王帅龙律师和石XX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损失,诉请金额合计662XXXX7984元(原告诉请金额存在笔误,法院按合理损失核算)。
王帅龙律师与石XX律师共同推进维权工作。他们全面收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尸体鉴定意见书、医疗费发票、亲属关系证明等关键证据,重点核实事发路段路面高差数据、被告的管理养护职责范围,形成完整证据链,证实路面缺陷客观存在且超出规范标准。针对“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问题,他们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主张被告作为道路管理养护单位,负有及时修复路面损毁、设置警示标志的法定义务,论证路面不平整与受害人侧翻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被告未履行法定职责应承担侵权责任。面对被告提出的“无法证明事故与路面缺陷存在因果关系”“受害人自身未尽注意义务”等抗辩,他们逐一回应,强调路面高差超出规范是客观侵权隐患,被告未履职存在过错,同时认可受害人在视线良好路段未充分减速存在一定过错,但不能免除被告的核心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采纳了王帅龙律师与石XX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认定原告因本次事故产生的合理损失。判决被告市政管理中心赔偿原告物质损失的50%即637479.84元,另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合计赔偿657479.84元,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212.5元,由原告负担39.5元,被告负担5173元。在这起案件中,王帅龙律师通过扎实的证据收集、深入的法律论证和有效的抗辩应对,为死者家属成功争取到了赔偿。
从上述两个案例可以看出,王帅龙律师在处理交通事故相关案件时,善于收集证据、精准论证法律关系、合理应对抗辩,能够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绍兴地区的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实际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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