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什么情况解除劳动合同不用给予补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以下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给予补偿: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5.因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合同无效;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者出现上述过错行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合法合理,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什么情况解除合同不用承担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解除合同不用承担责任。一是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当事人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合同,双方按约定行事无需担责。二是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合同目的无法达成,当事人可解除合同免责,但需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三是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另一方解除合同无需担责。四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对方解除合同不用承担责任。五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可解除合同免责。
三、什么情况解聘不需要赔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以下情形用人单位解聘无需赔偿: 其一,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其二,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其三,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其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其五,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其六,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此类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在探讨什么情况解除劳动合同不用给予补偿时,除了常见情形,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劳动者在解除合同后,以用人单位存在未足额支付加班费等为由要求补偿,此时用人单位若能证明解除情形符合法定无需补偿条件,且加班费等问题不存在事实或法律依据,一般也无需额外补偿。另外,当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进行裁员时,若提前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且被裁人员不符合法定需支付补偿的特定情形,也可不用给予补偿。若您对这些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相关问题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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